虹桥商务区将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5月24日,市商务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市药监局、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等单位下发《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方案如下:
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及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精神,高水平建设虹桥商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把虹桥商务区建设成为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扩大进口,实现优进优出,更好促进国内供给体系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加快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战略承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链接点做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定位
深入贯彻本市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五型经济”、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总体部署,全面对接、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围绕“强化国际定位、彰显开放优势、提升枢纽功能”,牢牢把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7000平方公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一核两带”功能布局,围绕大交通、大会展、大商务三大核心功能,聚焦“三个一批”、推动“四个着力”,全力打造全球高端进口资源要素配置新高地、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窗口、区域协同发展新引擎,逐步形成与外高桥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一体推进、两翼协同”的局面,共同构筑未来发展的战略优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虹桥商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集聚外贸企业1万家左右,有进口贸易功能的总部型企业350家左右。进口贸易发展和促进体系基本确立,核心区与四片区相互补充、各具特色的进口功能布局基本形成,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能级实现跃升,贸易结构明显优化,服务辐射功能显著增强,成为扩大对外开放的国际平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支撑、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渠道。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进口贸易发展新生态,推动建设高标准国际化中央商务区
1、构筑进口贸易总部经济集聚升级新高地。实施更开放的总部政策,吸引具有进口功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等各类总部机构。推动进口贸易总部机构拓展研发、销售、结算、数据等功能,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口贸易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鼓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进口商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进口分拨功能、有渠道控制能力的内外贸一体化供应商集群。
2、培育百亿级、千亿级进口贸易和促进平台。聚焦航空器材、医疗器械、高科技消费品、化妆品、食品、珠宝玉石、时尚服装等领域,培育一批百亿级、千亿级专业进口贸易平台。加强虹桥海外贸易中心、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提升服务功能,吸引集聚国际经贸仲裁机构、贸易促进协会商会等组织。依托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做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功能,打造跨境技术转移转化新高地。引入一批进口商品专业检验、检疫机构。
3、建设新型国际贸易重要承载区。加快打造全球数字贸易港,设立虹桥商务区至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培育离岸转口贸易增长极,探索支持企业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经贸业务,银行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支持银行为真实合法离岸转手买卖提供便利的外汇结算服务。鼓励建设跨境电商示范园区,集聚一批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跨境金融、国际物流、综合配套龙头企业,争取展览结束后符合条件展品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支持探索试点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支持给予虹桥国际机场空运整车进口口岸资质。
4、建设富有特色的进口贸易服务体系。集聚一批与进口贸易有关的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口岸通关、国际货代、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文创设计、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加强与法律、仲裁、会计等领域各类国际行业组织、协会、产业联盟交流合作,促进相关领域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大力构建“产融对接”金融服务生态圈,加快发展进口贸易金融。
5、形成出口与进口相互促进发展新局面。吸引具有分销功能企业在虹桥商务区设立进口商品运营总部或分拨中心,开展面向中国乃至亚太市场的集散分拨业务,以进口带动出口。引导虹桥商务区企业有效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我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应用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开放市场准入、简化通关程序等互惠措施,支持企业扩大协定国中间品、先进技术进口,促进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
(二)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建设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
6、放大开放升级促进效应。对标世界一流,巩固和放大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品牌效应,扩大国际影响力,打造世界级高水平论坛和国际公共产品。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化的论坛运作模式,搭建促进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交流平台。争取将进博会期间的展品通关监管、资金结算、人员出入境等创新政策上升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7、放大招商引资促进效应。主动对接进博会高级别经贸团组,办好上海城市推介大会。发挥各类外国商会、行业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支持开展国别招商引资、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引资活动。鼓励采购商联盟主动对接进博会,通过买断经营权或获取总经销权、总代理权,加大对各国特色化、差异化优质商品的引进力度。支持进博会展商或其代理商投资入驻,设立贸易总部,扩大进口规模。
8、放大贸易升级促进效应。鼓励进博会“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在虹桥商务区集中交易展示,高标准建设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等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形成集商品进口、保税仓储、展示销售、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完整贸易服务链。高水平建设一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商品直销、专业贸易以及国别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适度增加适应国内消费升级需求的特色优质产品进口,鼓励国内有需求的农产品进口。加强虹桥商务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
9、放大消费升级促进效应。依托核心商业街区,吸引知名进口品牌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概念店、首店以及快闪店等入驻。加快建设中高端消费品发布展示中心,鼓励国际进口品牌开展新品发布活动,引进更多国内外中高端进口消费品牌首店和品牌代理机构总部,打造全球知名品牌区域消费中心、国际化消费体验中心。按规定申请扩大虹桥国际机场免税场所,在虹桥商务区布局免税店。推广长三角地区异地退换货服务。
(三)推动进口贸易要素交互融通,提升服务长三角和联通国际的能力
10、提高综合交通枢纽服务进口集散能级。优化拓展虹桥机场国际航运服务,明确与国际开放枢纽相适应的功能定位。加强虹桥机场与周边机场协作,加大信息共享、运营管理、航班备降、应急救援等方面合作力度。强化虹桥与浦东两机场联动,提升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国际服务功能支撑,推进“空陆、空水”联运服务发展。共建跨区域轨道交通网,加快打造虹桥商务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两小时轨道交通圈。探索开通沪新欧班列。
11、放大金融对进口贸易支撑作用。探索推动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为国际贸易企业等提供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虹桥商务区进口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等服务,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发展。鼓励银行为虹桥商务区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率先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积极试点“贴现通”。研究发布反映贸易金融便利化程度、长三角贸易活跃度、会展活动影响力等的“虹桥指数”。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补机制。依托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金融研究院(上海),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研究,提升政策性金融“融资+融智”服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能级。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丰富和优化进口相关配套产品及服务,对进口项下国内分销加大额度支持力度,并提供资信、融资等配套支持。
12、厚植国际人才对进口贸易促进优势。创设虹桥国际商务人才港,支持外贸进口企业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在虹桥商务区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境外高层次专业服务人才来华执业及学术交流合作提供签证、居留、永久居留便利。允许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创办科技型企业,并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试点设立面向全国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13、增强信息服务长三角进口贸易纽带作用。依托全球数字合作城市联盟,促进长三角地区国际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城市交流联通。依托虹桥商务区高端商务设施,服务长三角开展招商引资、人才招聘、广告营销等商业合作,为长三角地区进口企业、协会商会等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营销公司、外事联络处等功能性机构预留空间、创造条件。鼓励专业贸易、跨境电商等交易平台为长三角省市设立专区,定期发布国际贸易企业机构名录、进出口商品供需信息,推动国际贸易企业、机构到长三角省市设立加工、仓储基地。鼓励长三角地区各类主体在虹桥商务区布局设点,利用政策优势进一步提高联通国际的层次水平。
(四)优化功能布局,打造“一区一特色”、联动长三角进口格局
14、核心功能区构筑进口总部集聚高地。重点推动进口总部经济和高能级贸易主体集聚发展。做优做强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园和国际企业总部园,推动具有进口贸易功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向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升级,培育有创新活力的成长性总部。加快吸引长三角进口贸易总部投资落户,打造浙商总部园和苏商总部园。
15、南虹桥区域建设医药进口流通集聚区。深化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扩大国际先进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围绕医疗器械进口形成政策聚焦,打造集展览展示、综合服务、药械贸易、市场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医药流通业集聚区。探索贸易便利化和审评审批制度联动改革,推动国际一线医药产品和技术首次应用落地。
16、东虹桥区域培育进口航空器材集散中心。探索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重点企业特殊监管创新试点,加快发展飞机整机、航空发动机等进口产品融资租赁业务,强化航空金融、航空资源交易、飞机全周期维护、航空培训及其他配套服务功能。加快推动虹桥机场东片区改造。
17、西虹桥区域建设以进口为主题会展集聚地。提升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大力引进以进口为主题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重要展会活动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区域内会展主办单位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集团。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展会为重点,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以进口为主题的会展和活动,放大集群优势,建设国际会展之都重要承载区。
18、北虹桥区域做大做强先进技术设备服务进口。高水平建设北虹桥科创中心,集聚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领军企业,重点发展总部研发、高端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带动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以及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加快游戏、动漫、演艺、网络视听和数字阅读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数字贸易进口。
19、推动长三角进口贸易协同发展。推动长三角国际贸易走廊建设,加强与昆山市、义乌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跨省市合作共建,进一步实现功能布局融合、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设长三角贸易促进中心,推进一批长三角贸易一体化合作项目,深化长三角“会商旅文体”常态化平台项目合作。
(五)深化制度创新,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进口贸易环境
20、发挥外资对扩大进口推动作用。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探索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商品会展等领域试点更多的开放措施,打造进口领域全方位开放前沿窗口。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吸引重大进口贸易项目落地。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21、加强进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探索进口商品商标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和进口商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结合,丰富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系统功能,提升知识产权业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推动网上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和“不见面审批”。严厉打击进口假冒商品,规范和完善国内市场秩序。
22、提升进口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形成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制度安排。在示范区内,应企业申请,对企业拟进口商品提供归类预裁定和质量安全风险预评估服务,为后续进口提供通关便利。面向虹桥商务区诚信企业,加快推进进口商品第三方采信监管模式,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丰富银行、税务、保险等特色功能。持续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强制服务并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收费行为。
(六)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
23、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健全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协调机制。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促进示范区创新发展。
24、加强政策支持。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对纳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产品予以支持。支持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首期设立500亿元进口信贷额度,探索建立“政银保”三方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发展。鼓励长宁、闵行、嘉定、青浦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鼓励进口贸易促进创新政策在虹桥商务区率先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政策在虹桥商务区优先复制推广。建立跨部门统计监测机制,准确跟踪分析外贸、投资、产业、消费等情况。加强宣传推广,增强示范区国际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25、加强企业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实现户管与在地服务双重覆盖。提升虹桥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服务能级,丰富海关、税务、银行、信保等服务功能。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作用,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支持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