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委赴虹桥商务区送“总部”申报指导服务
会上,彭哲颖副主任就即将开展今年“总部”(市贸易型总部、市民营企业总部、区贸易型总部、区民营企业总部)申报工作时指出,“南虹桥是闵行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辖内实力强的公司、企业较多,有利于推动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我们要鼓励更多优秀企业申报总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总部申报工作,她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立畅通机制。加强政企交流互动,要让企业在政策疑问上及时得到解答; 二是要抓住申报时间节点。企业要根据政策要求对照自身条件,把“缺什么,就补什么”提上议程,以期及时达到申报条件,满足申报要求; 三是总部申报主动权交给企业。建议企业做好远期筹划和后续发展规划,以期南虹桥总部经济能在近两年内取得“爆发式”发展。 在听取与会代表发言后,吴涛对经委领导带队主动送服务一行,表示了感谢。他说,南虹桥是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地,要把重心资源集聚过来;并建议参会企业从今天开始,做好沟通,后续要在架构调整、条件认定上下功夫,争取多拿总部的牌子。
会上,区经委服务业科向参会企业介绍了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及要求。南虹桥管委会相关同志以及辖内2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相继作了发言。
延伸阅读 “贸易型总部”是指境内外企业在上海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十三五”以来,上海积极鼓励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能力的企业在沪设立贸易型总部。贸易型总部已经成为增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新动能、打造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的生力军。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市贸易型总部四批次,共计185个。上海市从2017年开始市贸易型总部的认定工作,认定的范围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国际服务贸易以及平台交易业务四大类别,企业性质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为促进上海市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创新发展,上海市委、市政府在2019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市商务委牵头开始启动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的认定工作。自2019年起,本市共认定274家民营企业总部,涵盖制造、批发零售、信息服务、文化等领域,年业务收入超3万亿元,吸纳就业超50万人。闵行23家,其中虹桥商务区2家。民营企业对于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