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支持“智慧虹桥”建设政策申报指南

为响应市政府关于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为支持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虹桥商务区”)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加快恢复发展,充分发挥虹桥商务区“智慧虹桥”建设专项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关于“智慧虹桥”建设的政策意见》等要求,制订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对虹桥商务区范围内符合“四高五新”产业导向的企业(含功能性平台和特色产业园区(楼宇)运营主体)及贸易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商务区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1)按规定组织落实复工复产复市;

2)减免承租单位房屋租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对防疫工作有突出贡献。

2022年度支持的“智慧虹桥”建设和运营项目具体范围(项目类型)如下:

(一)5G商务区示范类项目。支持构建复合型、多功能特色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提升移动通信服务能级、优化无线网络接入能力的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支持虹桥商务区特色行业基于5G技术深度融合的创新项目。

(二)智慧会展类项目。支持提升会展展馆信息化水平的创新示范项目;支持围绕大型展会提升综合信息服务能力、优化配套资源服务水平的展会服务创新平台项目。

(三)智慧商贸类项目。支持面向虹桥商务区内商业集聚区和商业综合体,以提升商圈智能感知度、商业信息融合度为目标,创新商业运营模式的智慧应用项目。

(四)智慧政务管理类项目。推动信息化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探索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项目。支持利用AI等信息技术支撑虹桥商务区能级提升和安全高效运行,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社会治理智能化的项目。支持利用AI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务资源集约、信息共享、系统集成和业务协同,促进智慧政府建设的项目。

(五)智慧建筑类项目。支持虹桥商务区内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BIM系统基础之上,整合建筑内各机电、弱电设备及应用系统,为建筑后续运营管理提供智能化、可视化、协同化的创新项目。

(六)智慧园区类项目。支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招商管理、投融资、园区运营、企业服务、商务氛围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七)智慧社区类项目。推进信息化惠及民生,支持公共服务内容整合、渠道拓展、模式创新以及其他与提升市民高品质生活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旅游等领域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创新服务示范,支持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等智慧生活类项目。

(八)智慧交通类项目。支持为虹桥商务区内入驻企业和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交通综合服务项目;支持应用信息技术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的智慧交通创新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探索共享、定制等“智慧出行”新模式,推动智慧出行产业集群发展。

(九)疫情防控数字化项目。为加强疫情预警监测,提升商务区智能化政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园区和功能性平台等按要求部署“数字哨兵”等相关支出,纳入“智慧虹桥”支持范围,商务区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助力推动企业加快恢复发展。

(十)其他项目。经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区政府认定,对推动虹桥商务区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效用的信息化项目;与国家、本市有关部门在虹桥商务区内合作开展的具有示范、创新和导向意义的智慧城市试点、试验、示范配套项目。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除外),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和会计信用良好,须为项目的投资方、产权方、运营方,其申报支持的项目功能和作用主要发生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151.4平方公里范围内),且在申报日期前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一般采用政府补贴的支持方式,原则上项目建成后半年内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二)支持标准

对于政府补贴的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原则上以项目建成后经审计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项目总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算机和网络硬件设备购置、产品软件购置、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保障、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评、托管服务、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维、信息服务运维等费用。

对于面向市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共管理、提升公共环境品质服务的项目,且项目投资为企业自有资金,可以按照项目实际予以全额支持。

四、申报材料

1、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智慧虹桥”扶持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2、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

3、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

4、申报主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营利性机构需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5、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财务报表(申报单位盖章);

6、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7、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8、项目审计报告;

9、项目涉及合作方的,需出具相关合作协议,提供合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函;需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需出具相关资质文件;

10、“疫情防控数字化项目”须提供疫情期间按要求部署“数字哨兵”相关支出的发票、采购合同,以及能证明实际使用“数字哨兵”情况的相关材料,比如“数字哨兵”后台导出数据、现场使用场景图等。除此之外,还需提供第1345条款中要求的申报材料。

11、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申请表、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还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五、申报及审批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需先登陆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官网(https://www.shhqcbd.gov.cn)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下载《上海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智慧虹桥”扶持项目2022年度申报材料模板》(以下简称“申报模板”)。申报单位需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上传至信息系统。

(二)受理初审

相关区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是否重复享受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等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意见通过信息系统上传。

相关区主管部门(单位)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主体须到受理地点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盖章)。

(三)项目评审

20226月下旬、8月下旬,管委会智慧虹桥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四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评审工作,对申报项目组织两次联合评审。对评审过程中技术性较强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和辅助服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官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评审不通过的项目通过信息系统退回至项目单位。

(四)项目批复

对评审通过且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管委会分别会同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下达项目批复意见。

六、项目管理

1、绩效评价。本申报指南所涉及的补贴项目由四区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跟踪监督,并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2、审计监督。专项资金接受审计机关和监督部门审计检查,申报项目涉及的有关单位以及申报主体涉及的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审计监督的相关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本申报指南由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本申报指南自颁布之日起至2022123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