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重磅政策出台!《关于支持打造虹桥进口商品集散地的政策意见》发布→
为承接和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全力打造虹桥进口商品集散地,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与闵行区、长宁区、青浦区、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制定《关于支持打造虹桥进口商品集散地的政策意见》,7月30日正式印发。
《意见》对虹桥商务区进口商品集散平台及贸易主体集聚度提升、进口规模扩大、贸易形态创新发展、贸易环境持续优化予以政策支持,以更快速度、更大力度提升虹桥进口商品集散地的显示度、标识度,发挥平台的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01支持提升平台及贸易主体集聚度
(1)支持功能性平台提供入驻企业服务和优惠让利,统一营运组织平台交易。按照平台年度成交额给予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2)对达到入驻平台贸易管理要求且租用展销办公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入驻企业按照品牌、租用面积、交易规模和装修成本等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装修补贴。
02支持扩大进口贸易规模
对符合条件的国际贸易企业按照进口贸易额年度新增量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补贴。
03支持贸易形态创新发展
支持贸易组织、第三方机构和各类平台主体开展进口商品集散地贸易形态创新,视成果影响力给予研发投入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补贴。
04支持举办进口贸易高端活动
鼓励平台运营方和国际贸易企业举办宣传推广、新品发布、展览展示等相关进口贸易高端商贸活动,按活动成本的50%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给予活动补贴。
05支持开展贸易贷款和海关税款的担保、保险业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担保机构提供的贸易贷款担保、海关税款担保或保险公司提供的贸易信用险、关税保证险,给予企业发生相应费用50%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