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招商
对符合上述现代服务业业态,获得国家或者本市职能部门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等;以及上市公司、知名企业、独角兽企业设立的实际自用办公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总部机构,且年营业收入在8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者实现年经济贡献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具有引领带动性的重大项目,经认定,按其购买或者租赁实际自用办公的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装修等项目费用补贴,自认定年度起,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装修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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